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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廊坊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攻略如下,以下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申请条件和流程请以当地政策为准。
一、必备条件
1. 常住人口:申请人须为廊坊市户籍,且在申请时具有廊坊市户籍满3年。
2. 收入水平:申请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
3. 住房情况:申请人家庭在申请时无自有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规定的标准。
4. 社会保险: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申请时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5. 其他条件:根据当地政策,可能还有其他条件,如申请人年龄、婚姻状况等。
二、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提交申请材料。
2. 审核材料: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 评定等级:审核通过后,由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人进行评定,确定住房保障等级。
4. 公示:评定结果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
5. 分配住房:公示无异议后,由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将申请人信息报送给住房保障部门。
6. 签订合同:住房保障部门根据配售方案,与申请人签订住房租赁合同。
7. 租住保障性住房: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入住保障性住房。
三、举报 -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成年后可单独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申请家庭应选取1人作为申请人,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本市中心城区是指广阳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次区所辖街道办事处、龙河高新区、北史家务镇、杨税务镇。
申请家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和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申请人具有中心城区常住户籍,且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廊坊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含)以下。
(二)申请人具有中心城区以外户籍;为中心城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由所在单位为其在市区连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24个月以上并持续正常缴纳(养老保险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廊坊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含)以下。
(三)符合我市《人才分类目录》的人才。
本条规定的自有住房是指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自建房、商业门店、写字楼(公寓)等房屋,以及通过离婚析产、继承、受赠和拆迁安置等方式取得的各类房屋。
已享受过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家庭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需按规定腾退原政策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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